駕駛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持有操作證后方可駕駛叉車。如需在廠區外公路上行駛,還必須在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辦理駕駛執照;
裝卸作業時,嚴禁調整機件或進行檢修保養工作;
門架前傾時,嚴禁提升貨物;運行時,門架必須后傾;行車時貨物的低點離地應在300~400mm左右;
貨物處于起升狀態時,不得停機或離開叉車;
檢查電瓶時,不可吸煙或接近明火,并使叉車處于關閉狀態;
在額定載荷中心處,嚴禁超載,更不允許超載作業;貨物處于非額定載荷中心處,按負載曲線圖確定負載量,貨物中心應與車體在一條線,不允許偏載;
嚴禁叉上站人或叉下行人或停留;嚴禁載人運行;
載荷狀態下,非緊急情況嚴禁突然制動,以防在慣性力作用下,貨物拋出損傷或傷人;
嚴禁高速急轉彎;在潮濕或光滑路面上行駛時,轉向時須減速;
高升程(大于3米起升高)叉車操作時,注意貨物從上方掉下,必要時,采取防護措施;
不準從司機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縱車輛、屬具;
不得在叉車使用過程中調整司機座椅;
坡道上應小心行駛,不允許在坡度大于15%的長坡上作業。在大于10%的坡道上行駛時,上坡應向前,下坡應倒退行駛;禁止在上下坡時橫向行駛或轉向,以防傾翻;
坡道停駛,應使用駐車停車;較長時間停駛,應采取防滑措施(如用墊塊墊住車輪);
工作時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下車關閉電源,鑰匙隨身帶走;
叉車在廠區內行駛,主干道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其它道路及進出廠門、庫房門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叉車在廠外公路上行駛,必須按公司規定辦理廠外公路行駛證,嚴禁無證上路行駛;
駕駛人員必須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遵守,以確保人身、設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