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證和電工操作證的區別!可別考錯證了
1、電工操作證,也稱電工上崗證,即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電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維修等工作必須持有的證件,是經過國家安全生產相關培訓和注冊的證明。
現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發(原勞動部、經貿委都曾管理過),由各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管理。
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需復審1次,復審由特種作業人員本人或用人單位在有效期內提出申請,由當地的考核、發證單位負責審驗。在有效期內不審核,再想審核是不可能的,只能重新考試。
從2009年開始換成了新的證件,新證沒有副本,只有一個和二代身份證一樣的證件,證的底紋是大寫:SAWS,證號是你的身份證號碼在前面加“T",復審記錄在背面,大小跟二代身份證一樣大。
一般要取得電工操作證需要到當地安監局或由培訓機構進行培訓、考核后方可獲得。
電工操作證準操項目可分:
01、高壓電工作業
02、低壓電工作業
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熟悉相應特殊工種作業的安全知識及防范各種意外事故的技能。
要求從業人員必須持卡(IC卡)上崗,即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此證書全國通用。
老版證書每2年復審一次,新版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是每3年復審1次。
電工操作證考試合格后,一般約為20天到30天左右取得電工操作證證書。電工操作證查詢、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查詢均在各地市州的安全監督生產管理局網站查詢。
電工操作證證書全國通用。
2、電工證是學習安裝電工和維修電工講解考取的證書。
培訓的主要特征是電工技術與電工程管理相結合,其目的是在培養高技術的電工技術人員的同時,培養出好的電工崗位管理人員,壯大電工程人員隊伍。
(1)資格證:由勞動局也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局考核頒發的統稱資格證書也叫做等級證書。
可分為初級(5級)、中級(4級)、高級(3級)、技師(2級)、高級技師(1級)。
(2)特種作業操作證。由應急局(原安監局)考核并頒發。應急局考核工種分為四類:電工操作證、焊工操作證、制冷和登高(架子工)。
(3)建筑電工操作證: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從2008年11月1日起,凡在我省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從事建筑施工特種作業的人員,均應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考核,并取得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也就是在建筑工地做電工的,考建筑電工證。
一般單位要求電工持證上崗,就是要求電工操作人員,要具有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其中一種。